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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教职工利用私家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紧急通知           ★★★ 【字体:
巫溪县教育局关于严禁教职工利用私家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紧急通知
作者:未知    通知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6    

 

 

巫溪县教育局文件

  

 

巫溪教发〔20089


 

 

巫溪县教育局

关于严禁教职工利用私家非客运车辆

接送学生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最近以来,少数学校的少数教职工以盈利为目的,利用私家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这既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又给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为及时纠正此种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清理,弄清情况。各校要组织专人将本校职工拥有的私家车辆逐一登记,对车辆的车型、编号、车辆状况、核载人数、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及接送学生的情况逐一造册,并与车辆主人见面确认。

二、加强宣传,增强意识。针对清理出来的情况,各校应组织相关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小学生上下学乘坐的车辆具有极其严格的准入制度,引导师生自觉抵制无运营资质的非客运车辆,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保障学生安全,回避政治风险,纠正不法行为。各校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与拥有私家车辆的职工签订不得参与接送学生的协议书。

三、强化纪律,严格管理。各校要建立检举制度,要与各交管部门建立联系制度,特别禁止学校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使用教职工私家非客运车辆,对那些明知故犯者,及时向我局报告,我局将与交通、公安等部门一道调查处理。如因贯彻不力,继续出现本校职工利用私家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将首先追究学校有关领导的责任。各校在接此通知后,在7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告我局法制安全科。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禁止  私家非客车辆  接送学生  通知

  抄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综治办,公安局,交通局,

安监局并罗成、陈刚、巨波、兴书、安全、绍乾同志。

  巫溪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6

通知录入:胡晏铭    责任编辑:胡晏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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